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席何蕊珠
各位参会代表和各位领导上午好!
特别感谢昆明市工商联邀请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参加这一次“法律三进”工作推进会。关于今天的这个话题,我们已经积蓄有几年时间,今天借这个机会与大家分享。
我所今年有七名云南省有名的专家级律师受聘于云南省工商也联合会(总商会)“法律三进”(进非公有制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的宣讲团,我也是其中一员。我们已经准备好向非公企业随时提供以下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决策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股权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资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制度管理中法律风险、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律风险;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境外投资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企业投资、融资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企业破产清算或重组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劳动用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债权债务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我们配置和组织了强大的专业律师阵容,积极参加“法律三进”,宣讲、为需要的企业量身定制具体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帮助企业建立和健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科学、客观的识别和评估企业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建立积极、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这是八谦的荣誉,也是八谦的责任。
今天我围绕着“法律三进“工作的实质和精神,就”提高民营企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做如下发言:
一、中国非公经济发展与坎坷。
1、定义,非公有制经济是同公有制经济相对应的一种所有制形式,他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及佔有生产资料同时佔有生产资料成果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混合型的非公有制经济。今天我发言的重点是针对私营企业和各商会组织。
2、建国60年来跌宕起伏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回顾
.1、恢复发展阶段: 1949年至1953年
在新中国建立之初,”共同纲领”规定,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
.2、发展受限阶段: 1953年至1978年
这一阶段,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被看成异己的力量,受到排斥或限制打击。我国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形成的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单一公有制结构,基本不存在非公有制经济。
.3、恢复发展阶段: 1978年至1986年
这一阶段已经基本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基本政策;对个体经实行鼓励、引导;对私营经济还处于等一等、看一看的犹豫期。
4、徘徊发展阶段: 1987年至1991年
这一阶段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在基本政策面上已经明确了允许私有制经济的存在,并加以引导和监督,并且中央首次发布了关于私营经济发展的文件。
5、高速发展阶段: 1992年至1996年
这一阶段已经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在基本政策上提倡积极鼓励、引导、大力扶持。
6、90年代末,非公经济企业春天的来临。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这一阶段是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一个新的转折性性发展的新时代,也由此诞生了一大批优秀的非公有制企业家和企业。
二、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必然。因为:
1、非公有制经济的高速发展是适应现阶段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满足社会需要多样性的客观要求。
2、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提高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
总之,新经济时代,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部分。帮助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已经迫在眉睫。
三、非公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体制性障碍。2、融资平瓶颈。3、自身缺陷。结合今天的会议内容,我们重点说说: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缺陷!
大数据分析得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客观上存在一下问题:
1、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不足。
2、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管理机制落后。
3、非公有制经济缺乏长期的长远规划。
4、非公有制经济科技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足。
5、非公有制经济从业者的素质不高。
6、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人的法律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7、非公有制经济管理行为规范划欠缺
8、非公有制经济法律风险识别能力较低
9、非公有制经济法律风险应对能力较差
10、非公有制经济法律风险管理配置(人力保障配置、资金保障配置)不到位。
以上诸多问题已经成为非公经济本身制约发展的桎梏。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成为我们非公经济企业家急需思考和改进的问题。
四、历经艰辛,化茧成蝶。目前急需促进和支持非公经济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1、建立投资人、管理人对法律风险管理意识。
非公经济企业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已经由初创时期的冒险家、关系学家逐渐替换为新一代具备专业知识化、管理科学化、思维先进化的新一代企业继承人或管理人。身处法治中国时代的新型企业家本身具备了非公经济企业法制化建设的强烈要求时期,完善非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构建非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在新一轮经济重整的过程中,非公企业家们对主动整合、被动整合过程中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和认识,因此帮助非公经济企业家们建立正确的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有助于企业家们实现和优化产业结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建立管理流程、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以及符合政策的行为。建立风险预防、控制为主的风险管理意识。
2、建立健全非公经济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体系。
规范非公经济企业决策、生产、经营等管理行为的制度、准则是非公经济企业富有生命力和战斗力的基本保障。非公经济企业应当及时改变过去长期以来忽视制度、制度缺失、制度虚设等现象,严格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确立制度管重大事项投资、融资等决策事项、管生产经营、管劳动关系、管资产、债权债务、管安全等重要环节和事项的管理制度,确立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责任监督、改进和建立客观合理合法的责任评价、奖惩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吸引和留住企业管理人才,激励和鼓励员工与企业同命运共呼吸。投资人和企业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共同创造新的更大的价值!改进和完善:决策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股权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争议和纠纷处理制度等主要基本规章制度。
3、优化和完善生产、经营、重要环节的流程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是基于企业紧密、科学的管理流程基础上,对流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监测和识别,从而达到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实现事前控制管理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有效的通过科学、严密的管理流程,将非公经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全面植入经营管理的每一个重要流程和岗位,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的全面、全员、全覆盖的管理了体系内。
4、建立法律风险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现管理法律风险,非公经济企业应将风险在发现、发展、发生的各个阶段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控制。在发现风险的初期进行监控管理,以及时化解和积极消化为主,有效降低风险的管理成本和及时消化企业不利和负面影响。在风险发展期,控制风险的转换和扩大,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是风险降级或可控。在风险发生时,应当以综合考虑风险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以减小和降低负面影响为最终目的,选择救济途径和救济方式,客观、合法、合理的寻求最佳处理方案。合理配置法务专员岗位、建立和外聘律师长期合作机制等各项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5、建立企业重大项目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如债权债务;投资、融资项目;破产、清算、重组等重大项目的管理制度。在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执行过程中,组织各方面专家协同参与,提供专业建议、参与重大事项的管理,有计划、有控制的完成企业决策重大事项法律风向管理事项。
6、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之符合新经济形势下的现代企业管理要求。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直接影响和关系到企业的愿景规划和企业的健康程度,是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企业前提。非公经济企业已经进入到一个全面发展和开发的时代,政府给予非公经济企业很大的政策扶持和支持。在融资贷款方面、在项目参与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企业整合方面、企业法律维权等各个方面都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力度。因此企业自身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完善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
7、培养高素质的企业管理人员队伍。
留住高素质管理人才,是私营企业的难点和痛点,究其原因大约有:薪资水平问题:对人才的尊重程度问题:奖惩不合理:管理任意性:企业前途不明朗:劳动合同关系中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劳动福利待遇不能体现;公司发展与人才期待不能同步等等原因。因此需要根据企业现有问题进行有效的制度改进和加强法律法律风险的有效预防。
8、需要科学、合理配置法律风险管理资金、人才、岗位。
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基础条件是:私营企业投资人或管理的认识和理念;法律风险管理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风险管理的资金保障和预算;法律人才的逐渐培养和专员岗位的配置;这些基础条件的搭建是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条件,因此企业应当重视建立健全该套保障机制。合理的在内部机构设置、岗位配置、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法务和外部法律专业律师和合作、法律风险管理资金预算等进行合理配置,使之适应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管理需求。
五、目前是非公经济企业建立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和发展的最佳时机
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非公经济发展的外部法律环境最佳时期
2、非公经济企业自我完善的最佳时期
3、非公经济转型、升级的最佳时期
4、非公经济重组、整合的最佳时期
5、非公经济选择性投资的最佳时期
这一切需要企业投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1、提高风险管理意识
2、提高科学管理意识
3、提高依法、依规经营意识
4、提高对内部外部法律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处理能力
5、对企业发展愿景重新定位
总之,从2005年国务院发布非公经济36条以来,国家大力扶持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从市场要求也提出了对非公经济企业的要求,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意味着参与市场竞争的大门已经向非公经济打开;同时也意味着市场准筛选标准将公开、平等;更意味着企业风险自担原则将真实体现;因此提高非公经济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非公经济抗风险能力将是转型升级期非公经济企业家和企业应尽快思考和开始的重要内容!
谢谢!
2016年8月14日